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參考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塑造良好企業文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外派管理人員)。
第三條責權:
1、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執行、監督和完善工作;對各部門的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日??记诘谋O管和審核工作,并對違反規定的本部門員工進行處理。
第二章實施細則
第四條指紋考勤管理
1、員工上、下班以及加班均須打卡,由電腦自動記錄、生成員工個人的出勤情況,以此作為計發薪酬的主要依據。公司提倡員工上班提前五分鐘到崗進行工作準備。
2、新入職員工須于上崗之前至行政部登記指紋后方可上崗。
3、員工出勤情況將根據指紋考勤機系統自動統計情況核算。員工上下班及加班時均須驗證指紋錄入出勤情況。如忘記錄入出勤情況。須填寫《補簽條申請》經部門經理證明后行政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4、錄入指紋前將手指擦拭干凈。保護好指紋采集的熒光屏,不得故意損壞熒光屏。否則將按考勤機原價的2倍進行處罰。
5、考勤機由指定專人保管、設置。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動時間或其他設置。否則每次以50元的處罰。
第五條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行政部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行政部。
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綜合部重新采集指紋。
第六條考勤異常管理:
1、員工遲到指員工遲于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缺勤,記為遲到;員工早退指員工早于規定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缺勤,記為早退。曠工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休假或公出手續而擅自缺勤的行為。
2、當日遲到、早退30分鐘(含)以上,及無正當理由不刷指紋的員工,公司一律按曠工半日處理,并予以嚴重書面警告。
3、員工當月遲到、早退次數累計超過三次的(含三次),除罰款200元外,公司將對其予以書面警告。
4、員工曠工,除當日考勤為零外,再扣除其三日日標準工資。
5、因未及時銷假或刷指紋而造成考勤時間無法確認的員工,當日以曠工論處,同時將受到公司的嚴重書面警告。
6、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年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的員工,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直接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7、考勤管理員填報考勤記錄弄虛作假的,除處以一次性罰款當月標準工資的10%外,公司還將予以嚴重書面警告。
8、因上述違紀行為,員工被公司書面警告四次以上(含四次)或嚴重書面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9、除國家法定假以及公司停工放假外,其余因出差及各類休假原因而沒有刷指紋的,必須提前辦理相關手續,由所屬主管領導審批后,向公司行政理部備案。未辦理相關手續且又未按規定打卡的,按缺勤處理。
10、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月出現漏刷三次,必須遞交經公司經理審核員工因公未能及時打卡時,須在事前或事后電話或口頭報告部門負責人,并最遲在第二個工作日內提交《補簽條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核準后交行政部備案。自第四次起,公司將每次予以書面警告。
11、員工請假時按規定填寫《請(休)假申請表》經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后離公司,請假時不錄入指紋;員工當班期間外出按規定填寫《員工外出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后離公司。非工作原因外出,2小時內的由個人申請部門經理同意批準,方可離開公司;外出超出2小時的,填寫《請(休)假申請表》按照請事假流程申請,填好表后經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后方可離開公司。未按照規定執行當班期間擅自離開公司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曠工處理。
12、無公司總經理、行政部經理或部門經理審核后的請假條、補簽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曠工處理。
第七條加班管理:
1、加班指因工作需要,經公司領導核準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
2、加班管理原則:
(1)公司鼓勵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通過延長工作時間的方式完成相應工作任務。
(2)公司提倡減少員工的加班時間,節省成本、維護員工權利。
(3)公司禁止員工于工作時間之外停留于公司并利用公司相關資源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
(4)公司不確認任何未經公司核準而要求計為加班的延長工作時間。
(5)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及節假日、雙休日參加公司安排的員工培訓或召開會議的,一律不算加班。
3、加班審批制度:
(1)所有加班均實行事前申報審批制度。
(2)部門負責人以下人員加班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核準,最后行政部備案核查。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實行責任年薪制,不適用加班制度。
(3)有效加班時間是指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加班考勤記錄時間的交集。
(4)加班時間不包括中間用餐及工間休息時間。
4、加班與調休: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在規定的休息時間進行加班的,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本公司領導批準,其周六/日加班天數按1:1給予調休,每次調休的連續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加班應當在半年內安排調休。
5、加班工資的核準:對于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相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第八條員工因請休假缺勤的,按照《員工請休假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各個業務口嚴格控制加班,做到合理用工。對于弄虛作假、影響提高工作效率的行為,任何員工有權向公司領導舉報,舉報一經查實,公司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對其領導及員工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定由X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