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物業公司考勤制度
為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規范員工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物業公司所有員工。
01 作息時間
1.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 公司執行夏季和冬季作息時間:
(1) 夏季作息時間: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 冬季作息時間: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 如有特殊工作需要,公司有權調整作息時間,屆時將提前通知員工。
02 考勤規定
1. 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 員工上下班應進行指紋打卡,記錄考勤。未能正常打卡的,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3. 員工上班期間嚴禁無故離崗、串崗、睡崗,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 嚴禁代打卡,如發現代打卡行為,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將同時受到處罰。
5. 考勤記錄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03 遲到、早退、曠工處理辦法
1. 遲到:員工未按規定時間上班,視為遲到。遲到5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10元;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20元;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2. 早退:員工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視為早退。早退5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10元;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20元;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 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缺勤,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而缺勤,均視為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兩天或累計曠工三天,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4.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視為曠工半天。
04 請假規定
1. 員工請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寫明請假事由、請假天數、工作交接安排等,按審批權限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方可離崗。
2. 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
(1)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應提供醫院證明。病假期間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60%發放。
(2) 事假: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3) 婚假:符合法定婚齡的員工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可增加婚假10天?;榧倨陂g工資照發。
(4)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5)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 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不計發工資。
3. 員工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如需續假,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未經批準逾期不歸的,視為曠工。
05 出差考勤規定
1. 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事由、地點、天數等,按審批權限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員應按時返回公司,并于返回后兩天內提交《出差報告》,匯報出差情況。
3. 出差期間,員工應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4. 出差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應提前請示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未經批準,超出部分視為事假。
06 其他考勤規定
1. 員工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2. 員工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如有遺失,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因個人原因造成考勤卡遺失、損壞的,補辦費用自理。
3. 員工應嚴格遵照本制度執行,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將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4.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通過以上物業公司考勤制度,可以有效規范員工的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