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規范物業員工的考勤管理,確保員工上下班按時、有序地進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物業公司各部門的員工、項目經理、保安、保潔、綠化、維修等員工。
三、考勤方式及要求
1. 考勤方式分為手工考勤和電子考勤兩種。手工考勤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電子考勤通過考勤機進行。
2.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者視為缺勤,特殊情況需提交書面說明,經部門經理批準后生效。
3. 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4. 考勤記錄不得私自更改,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考勤時間
1. 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每周工作5天,具體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周日:休息
2. 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由部門經理提前通知員工,并報行政部備案。
五、遲到、早退、曠工的處理
1. 遲到
(1)遲到5分鐘以內的,給予口頭警告;
(2)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的,扣除半天工資;
(3)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除1天工資;
(4)遲到3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2. 早退
(1)早退5分鐘以內的,給予口頭警告;
(2)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的,扣除半天工資;
(3)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除1天工資;
(4)早退3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 曠工
(1)曠工半天的,扣除1天工資;
(2)曠工1天的,扣除2天工資;
(3)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3天的,予以辭退。
六、請假規定
1. 員工請事假、病假等,應提前向部門經理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前申請的,應在休假當天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部門經理,并于返崗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2. 員工請事假、病假每次不得超過3天,每月不得超過5天。超過者,應按照公司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 員工請婚假、產假、喪假等,應提前向部門經理提交書面申請,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加班規定
1. 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根據工作需要額外進行的工作。
2. 員工加班需由部門經理提前安排,并報行政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前安排的,應在加班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加班手續。
3. 員工加班時間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應按照公司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出差規定
1. 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向部門經理提交書面申請,內容包括出差時間、地點、工作任務等,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2. 員工出差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并按照規定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出差結束后,應及時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報告,內容包括出差概況、工作內容、取得的成果等。
九、考勤獎懲
1. 每月根據考勤記錄,評選出優秀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
2. 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將給予相應處罰。
十、附則
1.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與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觸的,以公司最新頒布的規定為準。
篇2: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云溪小學教師考勤及師德師風管理制度
1、教師考勤和師德作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計超過一周以上,或者出現曠工、空堂、賭博、體罰學生、同事糾紛等情況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優秀干部。
2、工作時間內被發現打牌者一次罰款100元。
3、曠工半天罰款50元,如果又曠課,按第四條累計。
4、上課、上早晚自習、考試監考在教室外逗留、談天者,發現一人次扣罰款10元;應上課而曠堂者,每曠堂一節罰款30元。
5、教師白天坐班時間為第1、2、3、5、6節課。坐班時間電話聯系在校園內找不到人者,視同曠工,按第三條執行。
6、按要求站參加者升國旗或大課間的每人次補助10元。
7、全校性*活動、各類會議和集中學習教職工一般不準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20元。
8、教職工盡可能不接受家長宴請,不得收受家長禮金和禮物。
9、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充分尊重家長,妥善處理師生和家校矛盾。凡因為教師個人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學生傷害或家長矛盾的,視情節嚴重情況對當事人予以罰款,并責令其承擔相關責任。
10、教職工不得組織學生私自訂閱教輔資料,否則所收金額由學校全額退回學生,并由教師個人支付教輔資料費。
11、教職工及家屬要和諧相處,不得在校園內吵架打罵,否則不管對錯懲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是干部的建議引咎辭職。
12、請假均需由本人親自向校長請假,并自己調課,將調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查,如果要由學校調課,則按一節20元補給代課者。公差原則上自行調課和調換相關工作?;?、喪、產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內,自己調課;超過五天,必須自行請人代課,并自行支付相關工資,并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超過一個月,除按每天50元扣發工資,還將扣發全期的30%績效工資,并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
14、幼兒園教職工、后勤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考勤和師德管理。
篇3:鎮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制度
鎮中心小學教師考勤管理試行制度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勤對象: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 總體要求: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 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记诜秶?,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程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教研、公益勞動等學?;蚋魇医y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并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 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簽到和簽退。
2、教導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導處、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交教導處登記。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2周以內的,須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已婚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假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須續假的,必須提供新的計劃生育證明。
2、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既有本人書面申請、有學校批準意見、有按時返崗銷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逾期不銷假不到崗的、請假期間在其他單位兼課或做其他工作的、經查明屬欺騙性質或開具**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患有重?。òc瘓、癌癥、精神病、傳染病等)確實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例和費用收據,由學校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辦理重癥病請假手續。
4、校長縣外出發,須提前1天到縣教育局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時銷假。
5、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1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6、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導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
7、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8、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9、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 假期處理辦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請假手續的,按《zz鎮中心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考核辦法處理。
2、病假期間執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仍發放原工資;(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